過渡規定
新修訂的《禁止非法提供住宿》已於2022年4月1日生效,是次修法重點是甚麼?
在澳門,旅客可否入住民宿?
在澳門,怎樣才算是非法提供住宿?
在澳門,在未持有酒店業場所准照的情況下,是否凡向逗留期限不多於90日的非澳門居民提供住宿服務,都是屬於非法提供住宿?
在澳門,如果業主用自己的住宅單位接待外地親戚,會觸犯《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嗎?
在澳門,如果業主向旅客非法提供住宿,會有何後果?
在澳門,如果有人以派傳單、張貼廣告或透過社交媒體等方式招攬他人入住用作非法提供住宿的樓宇或單位,會有何後果?
在澳門,用作非法提供住宿的樓宇或單位,該業主負有甚麼義務?
在澳門,新修訂的《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於2022年4月1日生效,是次修法為了鼓勵業主主動舉報非法提供住宿活動,訂定了甚麼新措施?
在澳門,房地產中介人或經紀促成他人訂立構成非法提供住宿的法律行為,會有何後果?
在澳門,有關禁止非法提供住宿的方面,除了政府部門之外,還有哪些實體負有合作的特別義務?
在澳門,根據新修訂的《禁止非法提供住宿》的規定,新增經營住宿預訂業務者(例如網上預訂酒店平台)負有合作的特別義務,具體是指甚麼?
修法重點
過渡規定
修法重點
過渡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