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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意見者類別
意見編號
提意見者姓名 /
機構名稱
意 見
備 註
04-02-08
6
8
800-01-01
多明戈
同意降低刑責年齡,認為刑罰的目的不單是懲罰犯事者,最重要是使人心存顧忌不去犯案。
意見原文...
04-02-08
6
8
800-01-02
多明戈
贊成“三分法”。
意見原文...
04-02-08
6
8
800-01-03
多明戈
同意“極度嚴重的犯罪”包括殺人、嚴重傷人及強姦,亦認為童黨問題及校園欺凌事件也應歸納在內。
意見原文...
04-02-08
6
8
800-01-04
多明戈
同意本澳現時的刑事責任年齡維持16歲,但建議犯了“極度嚴重的犯罪”,行為人年滿12歲應負刑責,因12歲一般為中小學階段的分界線,為青少年心智處於較大轉變的年齡,故更需要明確的刑責,去規範其道德發展。
意見原文...
08-02-08
6
8
800-03-01
湯家旭
不同意降低刑事責任年齡,因(1)認為時下青少年不如文本中所說的心智趨於早熟,而是行為表現越來越幼稚,欠缺自控能力;(2)刑責年齡高低與青少年犯罪的多寡無直接關係,故不能以降低刑責年齡以解決犯罪低齡化問題;(3)不能因多數人同意而降低刑齡,因他們可能不知道刑責年齡與青少年犯罪率無關。
意見原文...
08-02-08
6
8
800-03-02
湯家旭
建議於中學教育增設 “兒童教育培訓課程”,為培育下一代作全民準備。
意見原文...
08-02-08
6
8
800-03-03
湯家旭
建議入網的學校公開觀察學生課外行為的措施及有關的獎懲機制,並由當局定期進行成效審查。
意見原文...
08-02-08
6
8
800-03-04
湯家旭
建議司法當局公開預防黑社會滲入校園的措施及有關成效。
意見原文...
13-02-08
1
8
800-07-01
郭女士
不同意降低刑事責任年齡,因年青人心智尚未成熟,判斷力較差,容易作出違規事件。
13-02-08
1
8
800-07-02
郭女士
認為政府部門應加強對青少年的教育,給他們提供更多的學習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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