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消息】法務局訊: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工作委員會昨日發佈粵港澳三地依據《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員資格資歷評審標準》分別制定的《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員資格資歷評審細則》。三地《評審細則》可於法務局網頁(https://www.dsaj.gov.mo/greater

bayarea/info/jointmeet.aspx#tab_b)下載或掃描二維碼獲取。

澳方《評審細則》主要規定評審委員會的設立、職權及組成,以及調解員資格資歷認可的申請、評審程序,以及除名和退出機制等。
相關連結:澳門日報A03